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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枉判五年入獄 廣東雷州市陳翠珠形同枯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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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東省湛江市雷州市61歲的法輪功學員陳翠珠女士,遭綁架、非法關押,出現重症,二零二三年五月四日被警察用手銬腳鐐連銬、頭腳幾乎碰在一起的所謂「庭審」,她被湛江市赤坎區法院冤判五年,目前被非法關押在廣東省女子監獄,患重疾身體瘦弱無比、形同枯木,頭髮掉光,身體狀況堪憂。

陳翠珠一九六二年二月出生,以前經常頭痛、胃痛,特別是一九九六年患晚期結腸癌,十月份在廣東醫學院湛江附屬醫院作了切除手術,後來沒錢化療,整天以淚洗面。一九九七年三月,她聽說煉法輪功可以祛病健身,就跟人學煉法輪功,果真一個月時間身體全部康復了,也能上班了,為家庭為單位節省了一大筆醫療費。按照法輪大法真、善、忍的法理嚴格要求自己,身心健康,道德品質也提高了,平時自己省吃儉用,樂於幫助貧窮人家。一九九八年八月,從報紙看到湖南大水災,她捐一千元捐給災區。

二零二二年九月八日晚,陳翠珠因參加集體學法時被湛江市赤坎區警察入屋綁架,警察在她家中非法搜到資料及其辛苦工作積攢下來的現金及存摺,聲稱這是法輪功的經費,企圖以此關押構陷。陳翠珠向警察陳述自己因修煉重獲新生的經歷。參與綁架的警察不相信,後去醫院查陳翠珠的病歷,發現情況屬實。但警察仍將她非法關押在湛江市看守所。

在非法關押期間,陳翠珠在惡劣的環境下,皮膚潰爛,身體異常不適。看守所送她到醫院檢查,被確診乳腺癌已經擴散,醫生稱她必須立即就醫,否則很快有生命危險。陳翠珠的家人請律師為她申請保外就醫,但湛江地區政法委、「610」及公檢法等不法人員,沆瀣一氣迫害良善,以陳翠珠不「轉化」、不認罪為由,不准她保外就醫,還堅持要對她進行非法庭審。

中共酷刑示意圖:上大鐐
中共酷刑示意圖:上大鐐

二零二三年五月四日,湛江市赤坎區法院非法庭審陳翠珠。出庭時,警察還野蠻地用手銬、腳鐐銬住身患重症、消瘦異常的陳翠珠,因手銬腳鐐串在一起,她整個身子都是弓著的,頭和腳都幾乎碰在一起了,她就這樣子被非法庭審,不知法庭人員怎麼能忍心審得下去。

參與旁聽的家人為之震驚,想不到原來那麼精力旺盛、身體健康的人,僅數月不見竟會變成這樣,不禁心酸落淚。幾經陳翠珠家屬懇求,開庭後才准將她送到醫院做手術,手術期間警察守在醫院,不讓家屬見面,手術後五天即將她拔管送回看守所。

六月,陳翠珠被湛江市赤坎區法院冤判五年,並勒索罰款5000元。

目前陳翠珠被非法關押在廣東省女子監獄,情況非常堪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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