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妍女士遭中共迫害經歷
陳妍現年約44歲,她原本在某國企有一份穩定的工作,只因她堅持修煉法輪大法遭迫害而被迫失去公職。
二零一五年,陳妍因發大法真相資料被便衣綁架,被關押在本溪市看守所,期間就被迫害的很嚴重,遭不明藥物迫害,多次被打罵,遭「抻刑」迫害,不許上廁所,遭受種種折磨。陳妍後被非法判刑三年。在遼寧省女子監獄,她長期遭藥物迫害,被逼迫吃破壞神經系統的不明藥物,精神狀態極差。陳妍出獄後,身體狀況很長時間都未能恢復。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四日,陳妍在本溪市溪湖區柳北車站附近發放和粘貼真相資料時,被一社區人員錄像並轉發到社區群主,陳妍被社區負責人惡告到當地溪湖區公安分局河西派出所。當晚,陳妍在路上被河西派出所副所長孟祥衝帶人綁架。當晚,河西派出所副所長孟祥衝等人闖入陳妍家中,在家中沒有任何人的情況下,搶走陳妍的電話、存摺、現金等私人財物,沒有扣押清單。
陳妍被非法關押到本溪市看守所,期間多次遭到獄警指使犯罪嫌疑人毆打。二零二四年八月五日一天之內,陳妍被獄警指使的四名犯罪嫌疑人連續三次毆打。十月三十日,家屬聘請的律師到看守所會見陳妍時,發現她神情恍惚,身體虛弱,記憶力差,反應遲鈍。
溪湖區法院分別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七日,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五日、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日欲開庭非法庭審陳妍,均因陳妍在本溪市看守所多次遭犯罪嫌疑人們的毆打、侮辱,身心受到極大傷害,頭疼、心慌、記憶力減退、痰中帶血,視力下降、身體無力等症狀,且情況遲遲得不到解決。陳妍拒絕出庭,非法庭審三次被取消。
荒唐的非法庭審
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五日是溪湖區法院第四次對陳妍開庭,並把法庭開到監室。
據悉,一開始溪湖區法院人員要在看守所的會見室開庭,陳妍拒絕出庭;法庭人員就進到監舍,把監舍裏的嫌犯都轉到其他監舍,將庭審現場安置在監舍的通鋪上,強行開庭。參與人員有溪湖區法院的法官王冕、兩位陪審員、書記員、四名法警和溪湖區檢察院的公訴人侯銳、於鑫以及看守所獄警,陳妍的辯護律師、陳妍的父親(親友辯護人)也在場。
被非法關押十個月的陳妍看上去被折磨的又黑又瘦,開始時她靠牆坐著。法官王冕聲稱開庭,要核實身份,陳妍不配合,不承認非法庭審,她高聲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陳妍不聽法官的任何說詞,開始講述自己在看守所多次遭毆打的事實,並在監舍兩個通鋪通道來回走動。後來陳妍進到監舍裏的廁所,法官趕緊讓人用簾布遮擋,但現場沒有可用之物,於是到場人員都側頭迴避,等陳妍出來後站在廁所旁邊,法官王冕只能面對廁所坑進行所謂庭審。陳妍的精神比較激動,她不斷大聲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在場的人都默默的看著,沒有人阻攔,法官、陪審員、公訴人自顧自的「走過場」,所謂庭審從下午一點三十分直到四點三十分結束。
一位堅信真善忍做好人的女士,在被迫害嚴重的情況下遭非法庭審,相信只要尚存一點正義良知和善念的人,都會感到難過、悲哀。而為了製造冤案,中共法院不惜把法庭開到監舍廁所對面,如此荒唐至極的庭審。
陳妍家裏有年邁的父母,她此次被綁架後,她母親又做了癌症手術,身體很虛弱,經常咯血吐血,即便如此,她母親也堅持為女兒四處求救,多次去找派出所要人,要求無條件釋放她的女兒。而她父親(75歲的老人)背負著沉重的壓力也一次次的為救女兒到公檢法部門奔走、控告……呼籲國際正義之士的關注和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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