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江澤民卻以一個國家的力量迫害法輪功,也就是你只要修煉法輪功,沒有任何理由就要把你名譽上鬥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你只要說我不修煉法輪功了,就可以放你出來,這完全是符合群體滅絕罪的定義。從這次江澤民被告到美國的法院,他想盡各種辦法,利用駐外人員,或各種經濟方面或是政治方面的管道,希望阻止這個案件,可見他其實是非常虛弱的。他非常怕他的邪惡行為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