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迫害法輪功十一年來,從來沒有一條可以依據的法律。九九年七月份中共的大抓捕、宣布一些所謂的文件,都是為了渲染氣氛和給法輪功抹黑,因為當時的中共黨魁江澤民已經在同年四月份就違法內定了:要在三個月之內「消滅」法輪功。至於1949年以來的「中國政府」本身的合法性問題,本文因篇幅所限,暫不涉及。
(明慧記者英梓渥太華報導)二零一零年七月十四日,十多個團體在加拿大國會召開新聞發布會,並聯名致函加拿大外交部,要求加拿大政府宣布中共駐加使館教育處的一等秘書劉少華為「不受歡迎」的人。劉在上個月胡錦濤到加拿大期間,召集並煽動中國留學生以及訪問學者辱罵、攻擊和平抗議人士。
(明慧記者常賢採訪報導)蕭先生(化名)年逾花甲,曾是中共的高級幹部,對法輪功有初步的了解,也讀過《九評共產黨》。一個偶然的機會,筆者與他談起了法輪功以及過去十一年來中共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蕭先生講述了他認識法輪功的過程,以及對中共迫害的觀察。以下是對蕭先生採訪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