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長達11個月的過程,2003年9月12日美國聯邦法庭伊利諾伊州地區法庭在壓力下以被告江澤民享有國家元首豁免權以及該法庭對「610」組織無管轄權為藉口駁回了原告的起訴。這個決定明顯與近代法律關於「國家元首犯下群體滅絕罪便不能得到國家元首豁免」的理念相違背。9月29日,人權律師泰瑞-瑪什博士代表原告向同法庭遞交了法律文件進行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