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0日 星期五 己丑年十月初四日 (萬年曆)
西班牙法庭以酷刑及群體滅絕罪
起訴江澤民等五名中共高官
(明慧記者報導)西班牙國家法庭近日做出了一項史無前例的裁定,決定以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起訴包括中共前黨魁江澤民在內的五名中共高官。法院通知書表示,若被告的罪名成立,將面臨至少二十年徒刑,並附帶經濟上的懲罰。
一九九九年,江澤民一手挑起了針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運動,在中國大陸對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群眾施行「從名譽上搞臭、從經濟上搞垮、從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等滅絕政策,導致十年來眾多法輪功學員遭酷刑、失蹤、被活摘器官、被用其它方式迫害致死等。據悉,與江澤民同案的羅幹、薄熙來、賈慶林和吳官正等四名中共高官皆為江澤民的死黨,對這場迫害的發生、推行和延續,有著不可逃脫的罪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