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國大陸各地至少有557名法輪功學員被中共操縱法院非法判刑,其中以遼寧和黑龍江最為嚴重,分別有65人和51人被誣判。其次,山東、四川和廣東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的情況也非常嚴重。以上數字只是根據突破網絡封鎖傳出的案例所做的不完全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