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閣下:
聽聞美國公民查爾斯-李於今年1月22日飛抵廣州機場後就被[中國當局]以令人質疑的罪名拘捕,在中國面臨最高達15年的監禁,並且[中國當局]每月只允許美國使館人員探視李先生30分鐘,對此我深表關注。
李先生沒有做錯任何事情,像我一樣,他只是修煉基於「真善忍」原理的法輪大法。這個功法在全世界受到了高度歡迎並贏得了很多褒獎,尤其在美國。去年美國國會還通過了一項譴責中國迫害法輪大法的決議。
在人權方面,美國是一個持有偉大和公平主張的國家,因此我希望美國能夠盡全力幫助李先生立即獲釋。
非常感謝您的關注。
艾裏克-裏阿伯德(Erich LEOPO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