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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參議員就查爾斯李被捕一事致函江蘇省省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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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2月9日】

2003年2月7日

尊敬的梁寶華省長
江蘇省人民政府
北京西路68號
南京,中國 210024

尊敬的梁省長:

我給您寫信是要求提供有關我的一位選民最近受到逮捕的情況。這位選民就是查爾斯-李先生,他是一位美國公民,也是一位來自加州門羅帕克市的生意人。我十分關心李先生的近況,請您親自調查他的案件,並請及時通知我有關對他的指控以及他被捕的背景情況。

李先生的中文名字是李祥春,他於2003年1月22日在廣州機場受到逮捕。2003年1月24日,他被轉送至江蘇省揚州拘留所,在那裏,他正在面臨對他所謂的破壞電視和廣播罪名的調查。在與美國駐中國領事館官員的見面中,李先生已否認了這些對他的指控,並相信,他是被當作政治犯而受到關押的。

目前,在對李先生的指控還未正式成立之即,我要求給予李先生在中國法律及條款、中美領事協議以及國際法下應享有的所有權利。此外,我要求立即向中國及美國公眾公布有關李先生遭到逮捕一事的所有情況。

謝謝您對此事的關注。

誠摯的,

黛安-范恩斯坦(Diane Feinstein)
美國參議員

抄送:中國駐美大使楊潔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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